1.中心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,均为学校的固定资产。中心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由学校直接拨款,专款专用。 2.仪器设备验收由学院设备科、技能中心及相关科室人员共同进行。仪器设备验收后,由专人负责中心的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,及时发现并纠正设备的故障。 3.每学期开课前及课程结束后,由中心工作人员对仪器设备的运行完好情况作一全面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。 4.根据教学需要,适时对有关系统进行升级处理。